雇主责任险有效避免雇主用工风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企业、用人单位等)所雇佣的员工(全职或临时雇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企业、用人单位等)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企业、用人单位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作为商业保险的意义就在于此,能有效分摊企业的用工风险,减少企业的损失。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险范畴,企业为自己办理的雇主责任险,以本企业作为被保险人,其支付的雇主责任险保险费是与成产经营相关的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因此,企业为自己购买的雇主责任险准予税前扣除。
工伤保险是员工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比如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作为劳动工作者应获得赔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为解决员工发生工伤、职业病后,无论企业是否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但按照劳动法规定,都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种商业保险行为。也就是说雇主责任险则可以有效地转移企业在员工工伤中应负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因此雇主责任险可以有效避免雇主用工风险,具体看案例(2019)鄂民申2879号,该案判决认为:保险赔偿款500,000元应从公司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赔偿金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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