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宝案中行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12月2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3件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庭审结束后,一件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庭审当天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调解结案,并于次日全部履行完毕。

12月31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另两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由中国银行承担原告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扣划的原告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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